亞太區

本所的亞太區精英團隊扎根於香港,為我們區內的客戶在本身的時區內提供優質的服務,及多種語言選擇,包括廣東話、普通話及日語,以滿足客戶的需要,同時帶給客戶便利。

本所精於提供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的法律意見及公司註冊服務,我們亞太區團隊所服務的客戶,涵蓋頂尖的投資公司、基金經理及跨國企業。

我們的亞太區團隊不但擁有豐富的交易經驗,而且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在香港辦事處,我們的服務遍及中國、新加坡、日本及澳大利亞等司法管轄區,而且我們還與區內的法律顧問維持良好的合作關係。本所的香港辦事處也透過本所的關聯公司Maples Fund Services為閣下提供專屬的基金管理服務。

最新動向

本所專才及動向

邁普達律師事務所宣佈其香港辦事處新委任三位合夥人

國際律師事務所邁普達律師事務所宣佈其香港辦事處新委任三位合夥人,分別為Ann NgJenny NipNick Harrold

Ann Ng是投資基金律師,特別專注於香港和中國內地市場。她的專長是所有類型的開放式基金及封閉式基金,包括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及創業基金、房地產及基礎設施基金的發行、結構調整及重組。

Jenny Nip是邁普達律師事務所首位能說流利普通話的合夥人,為邁普達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大中華團隊主管。她在公司企業和商業交易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特別擅長合併和收購、銀行事務、首次公開招股項目及其他資本市場交易。
 
Nick Harrold 執業範圍主要是各類的投資基金,尤其針對開放式和封閉式基金結構的發行、結構調整和重組提供法律建議。他向國際客戶群,尤其新加坡、日本和香港等亞洲市場,在所有類別的基金工具,包括公司、合夥企業和單位信託提供法律意見。

邁普達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管理合夥人Gareth Griffiths表示:「我們繼續擴大我們香港辦事處的規模,以滿足區內不斷增加的客戶需要。與此同時,我們欣然宣佈這些新委任。我們新委任的合夥人都是其專屬領域的翹楚,並矢志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資深律師Aisling Dwyer獲調派往香港辦事處

訴訟律師Aisling Dwyer於2011年年初時獲調派往本所香港辦事處。Aisling在破產法律程序、企業糾紛及其他國際商業訴訟範疇均擁有豐富的經驗,並曾處理涉及受壓基金的各種事務,並就這方面向股東、債權人、清盤人及董事提供法律意見。

本所英屬維爾京群島訴訟團隊主管Arabella di Iorio表示:「我們英屬維爾京群島辦事處的同事將會非常惦念Aisling這位擁有豐富法庭經驗的大律師,不過考慮到本所的環球網絡及強大的亞洲客戶基礎,她獲調派往香港辦事處確實是明智的商業決定,客戶勢必受惠其中。

擅長商業訴訟的駐香港辦事處合夥人John Trehey表示:「Aisling獲調派往我們的香港辦事處,對英屬維爾京群島辦事處來說無疑是損失,但對香港辦事處來說卻得益不淺。Aisling不但擁有卓越的學歷,而且擁有第一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庭訴訟的實際經驗,使她成為我們香港團隊的寶貴資產。

Michael Gagie加入本所香港辦事處並擔任合夥人

Michael Gagie於2010年年底加入本所香港辦事處並擔任合夥人。在此之前,他曾於另一家提供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意見的律師事務所擔任亞洲地區管理合夥人。

邁普達律師事務所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服務環球業務主管Kieran Walsh 評論Michael 的加盟時表示:「我們對Michael加盟本所的決定感到非常高興。Michael以他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事務的專業知識及見解著稱。他精闢的商業意見及出色的專業才能,除了贏得客戶的重視及同事的愛戴之外,也極為配合我們團隊的需要。

Michael表示:「我很高興加入這所卓越的律師事務所,邁普達律師事務所確實於本地區中擁有最大的規模能提供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服務的團隊。本所的亞洲業務據點是向客戶提供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意見的極佳平台。

獎項

我們廣獲業界認可,榮獲以下獎項:

  • 2011年《Finance Monthly》法律獎項評選」-年度香港最佳航空事務律師事務所*(Finance Monthly Law Awards 2011 - Aviation Law Firm of the Year, Hong Kong
  • 2012年《ALB》中國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 *(ALB China Awards 2012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1年《ALB》中國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 *(ALB China Awards 2011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1年《ALB》日本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 *(ALB Japan Awards 2011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1年《ALB》東南亞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 *(ALB SE Asia Awards 2011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0年《ALB》香港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 *(ALB Hong Kong Awards 2010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2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法律團隊 *(IFLR Asia Awards 2012 - Offshore Team of the Year
  • 2012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項目融資交易 *(IFLR Asia Awards 2012 - Project Finance Deal of the Year
  • 2011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法律團隊 *(IFLR Asia Awards 2011 - Offshore Team of the Year
  • 2011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債務及股票掛鈎交易 *(IFLR Asia Awards 2011 - Debt and equity-linked deal of the year
  • 2011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私募投資交易 *(IFLR Asia Awards 2011 - Private Equity Deal of the Year
  • 2011年《IFLR》亞洲區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項目融資交易 *(IFLR Asia Awards 2011 - Project Finance Deal of the Year
  • 2011年《China Law and Practice》獎項評選」-年度最佳離岸律師事務所*(China Law and Practice Awards 2011 - Offshore Law Firm of the Year
  • 2011年《China Law and Practice》獎項評選」-年度最佳債務及股票挂鈎交易*(China Law and Practice Awards 2011  - Debt and equity-linked deal of the year

*此乃非官方中文翻譯,僅供識別。

本所提供法律意見的交易項目

永暉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向永暉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就其集資額42億港元的全球發售項目及其股份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第一上市提供法律意見。永暉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是自有關規定經修訂准許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以來,首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於2009年,邁普達律師事務所主動遞交原則上批准的申請並協助香港聯合交易所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股東保障水平的檢討工作,並以至香港聯合交易所認可註冊地為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司可於香港上市,在此方面,邁普達律師事務所擔當著舉足輕重的角色。

安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向安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主板的首次上市項目提供法律意見。安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自臺灣開放其金融市場以來首家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買賣其股份的外國公司。邁普達律師事務所安排能說中文的律師參與是次交易。

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

本所向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就公司債務證券的發行及發售提供法律意見。是次集資額為人民幣13.8億元(2.04億美元)的公司債務證券發行及發售,是首次在香港進行的人民幣公司債券發售。

聯絡方法

香港

Maples and Calder 香港
Christine Chang 張人儀
work +852 2971 3002
Maples and Calder 香港
Gareth Griffiths
work +852 3690 7436